沈阳医学院康复治疗学专业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01005)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系统的康复治疗学知识和技术,具备对常见疾病和残疾的康复治疗、评定及预防的基本能力,具备较强的人际交流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较强的创新精神,能够在各级各类医疗和社会康复机构从事现代与传统康复治疗工作的应用型医学专业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要求
1.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身;
2.关爱病人,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人民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3.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正确处理的医疗问题,能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4.尊重病人及其家属,尊重他们的个人信仰,理解其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交流、沟通的意识和能力,使他们充分参与和配合治疗计划;
5.在职业实践中重视伦理问题,使促进健康、防治疾病的工作成本低、效果好,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6.认识到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能考虑到病人及其家属的利益;
7.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具备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8.树立终身学习的发展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具备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
9.树立辩证批判的创新观念,具有科学态度和一定的科研基础能力,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具有参与现代科学技术竞争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
(二)知识要求
1.应用与医学相关的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2.讨论生命各阶段人体的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的心理状态;
3.分析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包括精神疾病)的发病原因,认识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
4.讨论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5.使用康复治疗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
6.应用康复治疗常用的功能评定技术;
7.应用中医学基本理论及推拿学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
8.知道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9.记识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技能要求
1.具有运用康复治疗学方法和技术,包括运动疗法、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言语治疗等进行康复治疗的基本能力;
2.具有一定的社区康复知识和方法、能够组织开展社区康复活动;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配合康复医师、康复护士等协调地进行康复治疗工作;
4.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能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
5.具有独立辨证论治、运用推拿临床技术的能力;
6.具有结合临床实际,独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了解康复医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方向、研究医学问题的能力;
7.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进行医学实践,完善诊治方法;
8.具有使用一门外语阅读医学文献的能力;
9.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标准学制4年,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最长修业年限7年。
学位:理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康复医学
(二)核心课程
功能解剖学、康复生理学、康复医学概论、人体运动学、临床疾病概要、人体发育学、康复功能评定学、传统康复方法学、物理治疗学、语言治疗学、作业治疗学、肌肉骨骼康复学、神经康复学、内外科疾病康复学。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通识课程、专业主修课程、限定性选修课程、实践创新课程等,全学程总计178学分。其中,必修课124学分,占总学分的69.66%;选修课16学分,占总学分的8.99%;实践教学65.5学分,占总学分的36.80%。
(一)理论教学
1.必修课:通识课程43.5学分、专业主修课程54.5学分。
2.选修课:专业类选修课程3.5学分、素质类选修课程11学分。
(二)实践教学
1.课内实践:
(1)必修课:通识课程8.5学分、专业主修课程15.5学分。
(2)选修课:专业类选修课程0.5学分、素质类选修课程1学分。
2.集中实践:38学分,包括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临床实习8学分、校内综合实训3学分、毕业实习25学分。
(1)临床实习:8周,包括神经科、骨科、心肺科等;在三级甲等医院完成,在校学生数与病床总数比应不高于2:1。
(2)校内综合实训:3周,强化康复技能训练,包括康复评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传统康复。
(3)毕业实习:25周,康复科轮转毕业实习,包括康复评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中医治疗、神经康复、肌骨康复、慢病康复、儿童康复等。
3.课外实践:实践创新课程(必修课)2学分
包括学术论文类、学术讲座类、科研项目类、发明创造类、学生竞赛类、资格证书类、志愿服务类、社会实践类等8类活动。
六、培养过程
全学程4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年,基础学习阶段。此阶段在校内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英语、军事、体育、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生物医学与基础医学课程等。
第二阶段:1.5年,专业教育阶段。包括临床疾病实习8周、康复治疗学专业课程学习、校内综合实训3周。
第三阶段:0.5年,毕业实习阶段。包括康复科轮转毕业实习25周。
七、教学安排与周数分配
教学安排与周数分配表(单位:周)
学年 | 一 | 二 | 三 | 四 | 合计 |
教学 | 34 | 36 | 32 | 14 | 116 |
考试 | 4 | 4 | 4 | 2 | 14 |
入学、毕业教育 | 1 | — | — | 1 | 2 |
临床、毕业实习 | — | 4 | 4 | 25 | 33 |
假期 | 12 | 8 | 12 | 1 | 33 |
合计 | 51 | 52 | 52 | 43 | 198 |
八、教学计划与教学进程
详见表1-表7
九、考核方式
(一)课程考核
制定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方案,采用过程性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全程性考核学生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特别是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核结束后,进行基于教育测量学的考试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学生。
(二)毕业考核
毕业考试包括毕业理论综合考试和康复技能综合考试。毕业理论综合考试包括:神经康复学、肌肉骨骼康复学、内外科疾病康复学、儿童康复学等四部分内容;康复技能综合考试为客观结构化考试(OSCE),包括:康复功能评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技术。
毕业考试科目安排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比 例 |
毕业理论综合考试 | 100 | 神经康复学( 30%) | 50% |
肌肉骨骼康复学( 30%) |
内外科疾病康复学( 30%) |
儿童康复学( 10%) |
康复技能综合考试 | 100 | 客观结构化考试 | 50% |
十、毕业资格认定与学位授予
1.毕业标准: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全部应修课程和培养内容,达到毕业最低规定178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按照《沈阳医学院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之规定,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表1
康复治疗学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 课程类别 | 课程门数 | 学时数 | 学分数 | 学分比例(%) |
必修课程 | 通识课程 | 18 | 1142 | 52 |
|
专业主修课程 | 27 | 1626 | 70 |
|
实践创新课程 |
|
| 2 |
|
小计 | 45 | 2768(周学时23.86) | 124 | 69.66 |
选修课程 | 专业类选修课程 | 3 | 80 | 4 |
|
素质类选修课程 |
|
| 12 |
|
小计 |
|
| 16 | 8.99 |
集中实践 | 军事技能训练 |
| 2周 | 2 |
|
临床实习 |
| 8周 | 8 |
|
校内综合实训 |
| 3周 | 3 |
|
康复科轮转 毕业实习 |
| 25周 | 25 |
|
小计 |
| 38周 | 38 | 21.35 |
合计 |
|
| 178 |
|